七、检查巡查的程序及内容
办公室查看资料:
(一)核查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核查项目清单有关内容是否与市、县情况相符,核查市县年度计划任务是否全部落实到了具体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是否与计划任务量匹配,以及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情况。
(二)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进度。比对市县2010年、2011年的项目清单,核查是否存在项目重复申报、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等情况。掌握处于前期准备及不同形象进度阶段的项目数量、规模。了解各类中央、自治区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到市县情况,以及市县财政性资金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安排情况。
(三)核查建设信息公开情况。核查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及各项目年度计划开工套数、竣工套数信息,以及已开工项目、竣工项目的基本信息是否已公开,是否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若已网上公开的,要及时上网查看公开内容是否完整、明确。
(四)确定现场巡查项目。请市、县提供建成区规划图,确定2011年新建项目、往年续建项目的具体位置,并综合考虑项目任务量、建设进度等,自主确定现场踏勘的项目。
现场建设项目巡查:
(一)已开工项目的巡查。通过现场查勘核实其是否真正开工及具体建设进度,核验项目内容是否和立项及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一致,核验项目基本信息是否在建设地点公开;查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开工报告,核验项目类型、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开工时间、施工工期、计划总投资等信息。
(二)未开工项目的巡查。查看项目立项书、可研报告及其它已取得的要件,了解项目是否确已立项,立项内容是否与项目清单信息相符,以及项目前期准备进展;与地方建设部门、项目负责人沟通,了解项目未开工原因、计划开工时间及面临的困难。
*项目前期准备。包括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土地落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内容。
(三)建立台账。对现场巡查项目要建立台账,载明项目名称、规模及当时的建设进度,并请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一)规划局、事项名称:审批选址意见书
申请材料:1、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申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经环保局审核的环境评价报告
3、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及电子版图书1份
4、区位图
(二)环保局 :事项名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初审、预审文件
申请材料:1、申请环保审批、初审、预审报告
2、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国土资源局、事项名称: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申报材料:1、选址意向书
2、环保预审意见
3、其它相关资料
(四)发改委、事项名称:项目立项
申请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
2、规划预审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保预审意见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意议书)
4、其他相关资料
(五)规划局、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
2、项目选址意见书
3、立项批复和详规
4、1:500或1:1000地形图8份及电子版图
5、其它相关资料
(六)国土资源局、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
2、项目选址意见书
3、立项批复和详规
4、1:500或1:1000地形图8份及电子版图
5、其它相关资料
(七)规划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
2、立项批复2份
3、1:500地形图一份,总平面规划圈2份及电子版图1份
4、土地使用证
(八)建设局、消防科、事项名称: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建设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消防设计文件报消防机构备案审查。
(九)建设局、事项名称:工程招投标
申请材料:1、项目立项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