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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用药结构、平均每诊疗人次费用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7)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8)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综合改革,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展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好的地区给予奖励补助。(市财政局、卫生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建设1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水平、并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规范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并为边远地区、山区配置流动巡回医疗服务车。(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

  (2)建立并完善各级中医药服务网点,打造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市卫生局负责)

  (3)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加强农村医疗人才培养,积极引导面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3)加强实施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4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经济困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安排在上级医院免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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