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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九)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注重发现和培养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搞好经验总结,积极宣传推广,教育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集中搞好安全宣传,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使之既有声势,又有实效,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健全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完善各县(市、区)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装备等软硬件建设,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培训、宣教水平。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加强企业“三项”岗位,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
  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实现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有力监督。加大安全生产“12350”投诉举报热线宣传力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酌情实施奖励,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企业各类安全隐患以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职工依法参加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处理权利。新闻媒体要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报道我市安全生产的状况,及时披露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为监管部门了解舆情和各界群众参与监督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程。
  深化省市两级共建步伐,加快建设广东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院(肇庆),将其建设为省级安全监管系统干部定点宣教实训、远程教育、安全考试中心。建设广东省安全警示教育基地(肇庆),分期建设安全教育警示主体馆、安全知识展览馆、仿真模拟体验馆、影视教育馆、公共安全培训馆、图书资料馆和研发中心等,把其打造成具有肇庆特色、辐射广东的安全文化主题教育警示基地。
  (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建设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实验室、市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和肇庆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按照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及二级矿山救护队标准,推进广东省矿山救援肇庆基地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培养,实施专业化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三)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实现办公与办案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四)标准化建设工程。
  继续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定标准和程序,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全面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加强市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校等现有资源,共建职业危害评价与检验中心、职业危害监控中心等。加强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监控,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积极推广职业危害控制技术,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职业病防控体系,推进职业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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