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各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新标准,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险纳入各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风险,降低和转移高危行业企业风险的作用,进一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控制生产事故能力,维护社会稳定。适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险完善条款内容,实现与社会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意外保险互补,并细化不同生产类型企业的费率标准,逐步提高保额和保障范围。
(六)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
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机构的队伍装备建设,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健全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制度、职业健康检测与评价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七)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按照《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强化信息收集和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情况、目前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登记造册。实施事故隐患分级监管,完善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作用,发动员工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安全生产。
确保事故隐患有效治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企业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主体责任,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限期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控系统。市、县(市、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对不符合生产安全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储存等企业要依法依规实行关闭或淘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经评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在配合国家、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建设的安排部署的同时,加快肇庆市综合安全监管系统和肇庆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重点企业信息库、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库及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等几大数据库。加强与上级安全监管的信息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安全生产预防、预警体系科学化、现代化,以信息化促进传统监管方式向现代监管方式转变,实现更大范围的有效监管,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
构筑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技术研发、检测检验、成果转化、法规标准、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大力发展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与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广普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四新”工程,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予以限时、强制性淘汰。推动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安全宣传标识等安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及技术人才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努力形成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的人才保障体系。在完善我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组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肇庆市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委员会制度,广泛邀请各界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部门负责人等参与全市安全监管决策部署,逐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认同度和参与度。大力发展安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和事务所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技术支撑作用,为广大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管理服务,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