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硅片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1〕858号)
绍兴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准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亿片太阳能硅片项目的请示》(绍发改外资[2011]1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亿片太阳能硅片项目。项目建设期2年。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拟用企业现有土地,新建厂房141734平方米,购置国产多晶炉、倒角机、截断机和在线回收系统等设备,进口日本PV800/1000线切割机等设备108台套,项目用汇8226.5万美元,形成年产1.6亿片太阳能硅片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15.9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28亿元。资金由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
四、项目选址在绍兴县柯北大道以北、柯开委以西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土地建设。
五、项目建成达产后,年消耗电能14877万千瓦时,工业用气129万立方米,用水58.56万吨。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绍兴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621201000016、建字第330621201000026);《国有土地使用证》(绍兴县国用〔2007〕第14-87号、第14-88号);绍兴县环保局《关于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亿片太阳能硅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绍环批〔2010〕525号);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亿片太阳能硅片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批复》(浙发改能评〔2011〕6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贷款承诺书》;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关于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亿片太阳能硅片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1〕75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文件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