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评价体系
总分:200分,详见《2011年“贵州十大名酒”综合评选表》。
(一)质量评选(60分,占30%)。
质量评选侧重于被评价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持续提供产品的能力,包括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等指标。实物质量水平指满足用户要求的程度,衡量产品的实际性能;质量保证能力指企业稳定提供合格产品,并不断进行质量改进的能力,反映企业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包括标准、计量、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
1.实物质量水平(30分)。
申报品牌产品执行标准及标准水平: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评30分;采用地方标准的评25分;采用企业标准的评20分。
2.质量保证能力(30分)。
按申报产品实际情况评分累计不超过30分:获得国家级质量管理奖或国家名牌产品,计20分;获得省级质量管理奖或省名牌产品,计15分;获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级证书,计10分,AAA级证书,计8分;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计8分;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AAA级证书,计8分,AA级证书,计6分;企业通过环境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计8分;企业通过质量安全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计8分。
(二)市场评选(60分,占30% )。
市场评选主要评选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品牌历史,反映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反映用户、消费者对申报评选产品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用户满意水平综合考察企业为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状况,反映企业的营销水平;品牌历史反映申报产品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情况。
1.市场占有率(40分)。
(1)申报产品销售量(20分):根据申报产品销售量在省内同种产品的排名顺序打分,第1名20分,第2名19分,依次按1分递减,减完为止,不产生负分;
(2)申报产品销售额(20分):根据申报产品销售额在省内同种产品排名顺序打分,第1名20分,第2名19分,依次按1分递减,减完为止,不产生负分。
2.用户满意水平(10分):以申报产品的主要用户提供的满意水平评价资料为基础进行打分,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的,评10分,低于90%的,每下降1%递减1分,减完为止,不产生负分。
3.品牌历史(10分)。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含3年)以下不得分,3年以上每年计2分,申请专利在有效期内计4分,2项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三)效益评选(40分,占20%)。
效益评选集中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效能,评选所申报的产品给企业带来的盈利能力和创造税收的能力。重点选择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三项指标进行评选。
1.企业盈利水平(10分):根据企业实现利润情况打分,在省内白酒行业中先进(前10位),最近三年呈上升趋势的,评10分;在省内白酒行业中先进,最近三年里出现波动的,评8分;在省内白酒行业中先进,最近三年呈下滑趋势的,评6分;不处于先进,但最近三年呈上升趋势的,评8分;最近三年呈现波动的,评6分;其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