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及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审计检查情况的通报
(汴政办[201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及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委派市审计局、财政局、教育局、地税局和监察局等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五县五区、开发区管委会2010年度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联合审计检查。现将审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市不断加大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县、区教育费收入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势头,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地方教育费已于4月开征,地税部门承诺补征1-3月份的地方教育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制定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教育、财政、建设等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和使用情况
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教育费附加征收不到位,未能做到应收尽收。地税部门对欠缴教育费附加的国税代开发票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未足额追缴。根据市、县区财政决算报表,并经财政、税务部门核实,全市2010年共欠缴教育费附加790万元。其中通许县欠缴104万元,尉氏县欠缴80万元,杞县欠缴75万元,兰考县欠缴53万元,开封县欠缴40万元。此外,市区也有部分欠缴。
教育费附加管理不规范。部分区对教育费附加没有实行专户管理,大部分县区未将年度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预算进行管理,普遍存在临时安排教育费附加现象,存在教育费附加拨付不及时、不足额现象。例如:顺河回族区2010年教育费附加收入125万元,截止2011年4月底教育费附加余额为99万元,拨付使用速度缓慢;鼓楼区对教育费附加没有独立核算,2010年教育费附加收入158.6万元,当年拨付五一路二小用于教学楼建设150万元,余额8.6万元沉淀在该区财政资金结余中。
教育费附加使用不合理。大部分县区存在将教育费附加用于抵顶教育经费的现象。例如:通许县2010年支出315.2万元用于2009年和2010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县级配套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4%资金。兰考县本级教育费附加支出78.5万元,其中59万元用于教师节、高招办公费及县第二高中奖励费用。同时,该县将乡镇级征收上缴的教育费附加直接返还乡镇使用。经抽查城关乡使用情况发现,该乡2010年教育费附加收入47.92万元,使用情况为:拨付乡中心校35.88万元(使用情况不明),支出0.78万元用于“红歌”比赛,支出1.55万元用于操场租赁,支出3.5万元用于教师节表彰,支出6.21万元用于退休教师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