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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分年实施。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学龄人口变化、自然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服务半径等因素,在科学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整体编制“工程”建设方案,分年度实施。
  (二)突出重点,食堂优先,分步推进。优先建设学生食堂,解决农村学生就餐难问题。其次,启动学生宿舍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解决农村学生和教师住宿难问题;逐步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尽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逐年补充校医、安保、宿管和食堂工作人员,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总体安排,标准一致,保证质量。统筹安排国家和省实施的各项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安全、实用、够用,体现地方特色。
  三、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按照“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省、市(州、地)、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各级财政投入,努力争取中央支持”的原则,全面落实“工程”实施所需资金,建立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
  举全省之力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一是省、市(州、地)、县各级财政要建立“工程”专项资金,在每年年初预算及超收收入中加大对“工程”的投入;二是争取国家项目支持;三是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四是从2011年起按5%-10%比例压缩各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五是引导“希望工程”、“青基会”等资金支持;六是建立贵州教育发展基金会,向全社会广泛募集助学资金;七是各级政府引导所辖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和社会团体捐资助学,号召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捐资助学;八是对“工程”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对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设计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劳保统筹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减收或免收;有关单位对学校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予以适当减收或免收,切实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分担机制。
  1.学生食堂建设,采取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补助的方式解决。2011年,在《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确定的“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教育总投入255亿元中,省财政统筹专项资金4.28亿元用于农村学校食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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