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皖政办〔2011〕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健全全省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信息报告是否及时、准确,事关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处置,事关领导科学决策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摆在应急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各项要求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是向省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各市政府办公室和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办公室(或应急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所有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也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对于涉及特殊时期(如汛期、低温雨雪期等)、重要时段(如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等)、重点部位(如公共场所、重要防护目标、学校等)、重点人群(如学生、军人、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境外人员等)的重要敏感性信息,要尽快报告省政府。

  三、着力健全纵横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

  省政府应急办是全省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汇总报告中心,各市、县政府办公室是同级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报告枢纽。各级政府办公室要强化信息报告的核心枢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覆盖全面、快捷高效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信息纵向畅通机制,各级政府要一级抓一级,努力向下延伸信息报告网络,省要延伸到县(市、区),市要延伸到乡镇(街道),县(市、区)要延伸到村(社区),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畅通的信息报告渠道。二是健全信息横向互通机制,各市、县政府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与同级民政、安全监管、卫生、公安、教育、水利、交通、维稳、信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同步上报,坚决防止市、县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慢于同级部门上报的情况。三是健全信息主动收集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打破信息收集获取的思维定式,对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社会聚焦的信息要主动收集,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信息收集渠道,掌握信息获取的主动权。四是健全社会信息的收集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信访、热线、网络等社情民意受理平台,掌握各类社会敏感信息,扩大信息收集的覆盖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