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农业局《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1〕1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农业局《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农业局)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2011年自治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深化工作及扩大范围的通知》(新扶贫〔2011〕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做好这一工作,对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全体人民共项共享发展成果,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信心和决心,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扎实推进。
二、明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本要求是,在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继续坚持开放式扶贫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对象。
三、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7月12日至7月31)
第一步,确定对象标准及规模。农村扶贫标准以自治区扶贫办会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等有关部门,确定自治区2009年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相对扶持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对象规模以我地区被自治区确认的18个自治区级重点贫困村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