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建立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总体目标
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标准粮田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国土整治项目、造地增粮富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资金,集中支持粮食主产区以“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到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1800万亩高标准农田,使全省高标准农田超过2000万亩,其中,“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800万亩,使全省高标准农田超过1000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标准农田建设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成立以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设区市和有关县(市、区)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支持项目实施,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建立以县为单位的资金整合平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统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科学制定规划是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龙头,省和粮食主产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201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有关部门编制;各粮食主产县(市、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牵头部门组织编制。各地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农田现状调查,掌握真实情况,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域和任务,合理安排年度计划。规划文本应包括规划背景、规划目标、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建设标准与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省政府审批,各主产县(市、区)建设规划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后,报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