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159号)
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验收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1〕9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两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一)8月4日(星期四)在中宁县听取中宁县关于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开展内外业核查。
(二)8月5日(星期五)在海原县听取海原县关于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开展内外业核查。
二、督查内容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验收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1〕90号)规定的督查要求进行。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内业检查、外业核查的方式进行。
四、督查人员
组 长:杨 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付成林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范永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学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惠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魏春勇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刘 娟 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吴金铭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王文华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科科长
房国元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科长
陆和建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检查组分内业核查和外业核查两个小组,具体人员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成。
五、督查要求
(一)请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督查验收资料要求及内容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检查时间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