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限期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相关整改业务的通告
南宁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年检、换证等手续。现对以下机构发布限期整改通知:
一、代码证书2010年度应年检而未年检的机构;
二、代码证书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在2011年1月1日前的机构。
以上机构应在2011年7月30日前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代码证书的年检、换证等整改手续。如逾期仍未办理整改手续的机构,我局将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