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行函〔2011〕137号)
省科技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科函人字〔2011〕58号)收悉。根据国家考试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初级(两科)、中级(两科)、高级(三科)考试,笔试科目统一按每人每科75元、机考科目按每人每科105元(均含上交国家的考务费)收取报名考试费。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收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