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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靖边风电场一期工程上网电价的批复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靖边风电场一期工程上网电价的批复
(陕价价函〔2011〕158号)


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鲁能靖边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靖风电生〔2010〕7号)收悉。鲁能靖边风电场一期工程(38×1250KW)是经省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的风力发电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和《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131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鲁能靖边风电场一期工程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照第四类风能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1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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