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规程(试行)》的通知

  6、成果科出具鉴定证书,负责材料存档。
  7、属计划外项目申请鉴定的,由项目单位申请,成果科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进行鉴定。
  二、项目验收
  (一)申报材料
  1、《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市科技局下达的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6、各阶段的项目实施进度表;
  7、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名单(按贡献大小排序);
  8、涉及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查新报告、检验或测试报告、产品质量标准、用户意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或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特殊行业有关证明或文件等)。
  (二)验收规程
  1、项目单位填报《结题申请表》,连同整套验收材料报业务科;
  2、业务科审核材料完备情况及合同指标是否完成,在《结题申请表》相关意见栏拟定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并报成果科;
  3、成果科复核申报材料,在《结题申请表》相关意见栏拟定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与业务科协商初步拟定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4、成果科将整套材料和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交业务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
  5、业务科下达验收通知,主持召开验收会(属重大专项相关课题的,成果科、发展计划科、条财科派员参与);
  6、业务科出具验收证书,负责材料存档;
  7、成果科备案验收证书。
  三、软科学项目评审
  (一)提交材料
  1、《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市科技局下达的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研究文本;
  5、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名单(按贡献大小排序);
  6、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二)评审规程
  1、项目单位填报《结题申请表》,连同整套评审材料报发展计划科;
  2、业务科审核材料完备情况及合同指标是否完成,在《结题申请表》表相关意见栏拟定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并报成果科;
  3、成果科复核申报材料,在《结题申请表》相关意见栏拟定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与业务科协商初步拟定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