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7月-8月)。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监发〔2011〕6号文件精神,成立杭州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与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1月)。
1.分解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
(1)在原有综合考评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程,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结合2011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根据2011年度综合考评情况,选择部分县(市)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着手编写绩效工作报告。
3.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国家监察部、省监察厅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4月)。
2012年春节前后,监察部将组织对试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监察部的评估标准,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12年4月-10月)。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12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2月)。
2012年12月,监察部将对各试点地区的工作进行系统总结。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监察部。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