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食药监察〔2011〕232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1〕133号)和《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29号)精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河南省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2011年河南省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1〕133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29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进一步掌握保健食品与化妆品质量安全基本数据,客观、准确评价我省保健食品与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
  (二)进一步掌握保健食品违法添加与化妆品禁限用物质使用情况。研究保健食品与化妆品产品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适用性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范围

  1.保健食品的监测范围(表1)

  表1:
  保健食品监测种类及数量

类别

抽样量

备注

批次/类

产品数

具体要求

促进消化类

14

≥7

⑴≤2批次/每产品

⑵每批次固体剂型不少于10个完整独立包装且总量≥400g,液体剂型不少于10个完整独立包装且液体总量≥500ml。

本表9类功能产品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时,可以选取其他非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功能的产品

通便类

40

≥20

增加骨密度类

30

≥15

改善营养性贫血类

20

≥10

增强免疫力类

120

≥60

提高缺氧耐受力类

16

≥8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40

≥20

减肥类与辅助降血糖类

50

≥25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