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科技统筹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

  (2)完善布局。根据我省科技和产业发展情况,在我省发展迅速、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技术或产业领域,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由省科技厅根据行业和区域发展需要提出建设方案,省级有关部门配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参与实施。

  省科技厅制定《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目录》,凡由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科技资源,凡非涉密或国家无特殊规定的,必须进入目录,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并由省级财政经费给予双向补助;凡利用自有资金形成的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开放使用的给予奖励。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

  省科技厅确定年度支持重点,发布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项目采取组织申报和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征集。

  组织申报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过调研论证,从通过技术市场在省内转移应用的产学研用合作成果中优选提出的项目;

  自由申报项目是指由省内企事业单位根据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申报的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

  (三)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后补助专项。

  省科技厅每年发布专项资金资助指南及相关项目申报信息,明确专项资金的申请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资助方式及受理部门等。

  申请本专项的企业必须建有研发机构,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拥有必要的研发设备,研发投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3%,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在研发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科研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科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和指导创新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省级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给予辖区内相关项目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科技产业示范基地的配套组织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引导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十二五”期间,继续增加省级财政对科技统筹创新工程的投入,并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以2010年为基数每年增加1亿元。到2015年,省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省科技厅要监督项目承担单位,落实有关配套资金,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与有关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和设区市政府共同设立研发基金;按照科技部和“一行三会”的部署,与省金融办及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证监局、银监局、保监局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与有关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各设区市也要不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拉动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大幅提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