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塞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95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726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99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7平方米以内。
(四)子长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15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93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438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1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内。
(五)甘泉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80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888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10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90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3平方米以内。
(六)宜川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35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74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547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3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3平方米以内。
(七)洛川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88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78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604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4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1平方米以内。
(八)黄陵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871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56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410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九)黄龙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844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09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86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29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9平方米以内。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你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要求,指导各县科学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尽快组织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五、你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