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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吴起县等9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吴起县等9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陕政函〔2011〕129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洛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21号)、《关于报批子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23号)、《关于报批安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24号)、《关于报批吴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28号)、《关于报批宜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30号)、《关于报批黄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31号)、《关于报批黄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32号)、《关于报批志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33号)、《关于报批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延政字〔2011〕3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县、子长县、甘泉县、宜川县、洛川县、黄陵县、黄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期间,你市要督促各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关系,促进各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吴起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2165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23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467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5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40平方米以内。

  (二)志丹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479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313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74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4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7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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