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郑政文〔2011〕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能源汽车是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新能源汽车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进程,努力建成国家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抓“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发展机遇,围绕“打造百万辆汽车生产基地”的总体要求,以发展电动客车、电动工程车、电动轿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突破,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协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扩大示范运营,加快规模化、市场化进程,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到2015年,力争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0万辆,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以上,2-3个车型市场份额居全国前列。
---技术水平。到2015年,整车及主要零部件研发、生产和检测检验体系完备,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整车及关键总成的开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政策措施
(一)支持自主研发与创新
1.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建设国家、省、市级自主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2.支持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加强合作,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机构等,着力攻克电动汽车“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我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
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组织汽车企业实施一批新能源汽车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由市财政按照企业项目投入的10%给予补贴。
4.鼓励企业研发新车型进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对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型,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