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品种管理,确保种植安全。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和品种跨区引种行为,加大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性推广体系,加大支持种子企业新品种的推广力度,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主导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改造30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立600个品种区域安全性试验点,形成覆盖全省粮食主产乡镇的品种区域安全性试验体系,完善农作物品种种植风险跟踪调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快不适宜种植品种的退出。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
(七)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扩建省级种子质量分子检测中心、改建设区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分中心、新建县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室、建设200个县乡种子市场信息监测网点,健全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南繁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南繁的管理和服务,巩固我省南繁制种产业的优势地位。全面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种子的检验检疫。做好外资并购境内种子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六、政策措施
(一)制定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分作物、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今后10年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调整和优化农作物种业资源配置方式,在原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农作物种业财政和基建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作物种业,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对企业育种投入。按照“资格认证、定期复审、优进劣退”的原则,择优支持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省财政增加投入,重点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新品种研发,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并购优势科研单位或种子企业,促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壮大。
(三)加大农作物种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品种测试和试验、种子检验检测、种子信息监测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完善信息监测网络。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商业化育种基地,购置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设备,改善工程化研究、品种试验和应用推广条件。
(四)创新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改进现有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评价方式,修改和完善商业化育种成果奖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参照有关政策解决企业科研人员户籍、职称评定等问题。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市场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