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重点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无性繁殖材料选育和种子生产加工与检测技术等公益性研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加大对生物育种产业的扶持力度。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及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科技合作机制,为种子企业提供科技支撑。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积极推进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引导和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基本实现“事企脱钩”。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种业发展科技支撑。加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培养种业研发高端人才,打造农作物品种研发前沿团队。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学资源,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种子监管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三)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通过市场机制优化和调整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扩大企业规模,推进种子产业化进程,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引进国际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支持优势种子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加强农作物种业国际合作交流。
(四)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增强良种供给能力。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建立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重点加强赣中南和赣西杂交水稻、环鄱阳湖区和吉泰盆地优质常规稻等优势区域良种繁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建设好海南杂交水稻育种中心和种子基地。对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的农田水利、烘干晾晒、仓储加工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种子企业向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集中,鼓励种子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
(五)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提升抗灾减灾能力。在国家和省级现有的种子储备体系的基础上,扩大省级种子储备规模,重点储备短生育期和以杂交水稻、速生蔬菜为主的大宗作物种子;启动设区市级种子储备,重点储备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地优势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各级政府要将种子储备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种子储备任务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省内“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要主动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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