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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涪江和嘉陵江水域集中式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


  五、监测指标

  锰、铬(六价)、氨氮、PH值

  根据水务集团出厂水的监测情况,末梢水只检测出厂水对应的超标指标。

  出厂水指标正常,不进行末梢水监测。

  六、监测频率

  根据水务集团出厂水的监测频率确定,如出厂水每小时监测一次,末梢水亦每小时监测一次。

  七、检测与评价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

  八、监测数据报告

  每一批样品监测结果出来后,各区县疾控中心填写饮用水监测结果报告表(见附表),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后,立即传真至市卫生局应急办,同时传真至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传真:67739660

  市环保局传真:89071235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江原华 68812063,13983885608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罗书全 68800819,13908337893

  附表:
饮用水监测结果报告表

  水厂名称:                监测时间:

采样点名称

监测值

是否超标

铬(六价)

氨氮

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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