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涪江和嘉陵江水域集中式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
(渝卫应急〔2011〕27号)
潼南县、铜梁县、合川区、北碚区、渝中区、渝北区、江北区卫生局:
7月21日凌晨2时左右,四川松潘县小河乡境内突发强降雨,山洪泥石流造成四川岷江电解锰厂渣场挡坝部分损毁,泥石流卷走部分矿渣,冲入河道造成涪江水质污染,污染水体现由涪江流向我市,对我市涪江和嘉陵江水域各集中式供水安全造成威胁。为确保群众用水安全,要求各沿江区县卫生局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沿江区县卫生局应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明确分工,有序及时开展监测工作。区县卫生局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监测区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与当地水务部门衔接、水质样品采集;各监测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水质检验、并即时将结果上报当地卫生局。
三、监测结果要及时报告我局。联系人:胡宇峰,电话:67737885,15086789008,传真:67739660。
附件:涪江水污染事件饮用水水质应急监测方案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涪江水污染事件饮用水水质应急监测方案
7月21日,涪江上游普降暴雨,导致阿坝州松潘县境内一电解锰厂矿渣流入涪江,造成涪江水质污染,为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我市涪江流域、嘉陵江流域群众饮水安全,特制本应急监测方案。
一、监测样品
饮用水末梢水
二、监测范围
潼南县、铜梁县、合川区、北碚区、渝中区、渝北区和江北区。
三、监测水厂
监测区、县内,集中式供水厂(站)原水取水点设在涪江或嘉陵江的市政水厂、自备水厂和乡镇水厂。
四、监测点选择
各监测区、县根据监测水厂的实际情况每个水厂设3个末梢水监测点,分别是距出厂水最近设1个点、供水末端设1个点、第一个点与供水末端之间设1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