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办〔2011〕4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大力推进我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补充通知》(豫工信办[2010]80号)文件要求,我厅决定评审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内容
根据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的评审条件,评审内容包括:一是试验区的基本现状;二是试验区的产业优势及特点;三是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四是两化融合试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和近三年工作计划。
二、评审方式
(一)初审。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拟定18个试验区参加答辩考核。
(二)答辩考核。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试验区,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答辩打分形式,由试验区主管领导按评审内容进行答辩,并接受专家质询。
(三) 评审。专家根据答辩和材料审查情况打分,依据专家打分结果进行评比,根据专家打分结果排序,确定河南省两化融合候选试验区。
(四)实地考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候选试验区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河南省两化融合试验区。
三、评审材料
已确定答辩试验区按评审内容对原申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完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带到答辩地点,并将材料电子版提前发给我们。
四、评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董建立
电 话: 0371-65509826
传 真: 0371-65509833
电子信箱: hngxtdjL@163.com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参加答辩考核的试验区名单
所属地区
| 序号
| 试验区名称
|
郑州
| 1
| 巩义市经济技术
产业园区
|
2
| 郑州新区(中牟)汽车工业园
|
3
| 郑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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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
| 4
| 开封市精细化工
产业集聚区
|
洛阳
| 5
| 洛阳市洛新产业
集聚区
|
焦作
| 6
| 焦作市孟州市
|
7
| 焦作市武陟县
|
鹤壁
| 8
| 鹤壁市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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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
| 9
| 新乡市长垣县
起重工业园区
|
10
| 新乡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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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
| 11
| 林州产业集聚区
|
12
| 汤阴产业集聚区
|
许昌
| 13
| 长葛市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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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鄢陵县金汇产业
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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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
| 15
|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
|
南阳
| 16
| 西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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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镇平县产业集聚区
|
济源
| 18
| 济源虎岭产业
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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