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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方案》的通知

  4.制作刊播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口号),市电视台每天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两报”每日在头版刊登,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5.充分利用“不文明行为聚焦”栏目,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存在的差距,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和一些地方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并跟踪整改情况,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张家口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城管执法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区出入口、城市中心地带、高速公路两侧等场所,设置展示园林城市形象的大型高立式公益广告牌;充分利用市区大型LED显示屏、《张家口日报》阅报栏,播放创建园林城市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口号。(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张家口日报社)

  2.在城区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商业区、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口号;市区内大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要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在门厅、店堂等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横幅等。(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区、高新区文明委)

  3.居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墙报、板报等阵地,做好面向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的宣传;组织各级各类志愿者深入公共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创建知识等形式进行义务宣传。(责任单位:团市委,各区、高新区文明委)

  4.汽车客运总站、公交公司、各出租车公司等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公交站牌、路灯灯箱等为固定载体,以公交、出租、客运车等为移动载体,通过车载传媒广告、车体广告、LED显示屏等方式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进行积极宣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充分利用公益短信形式,积极推广宣传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语口号和目的意义。(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张家口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口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我市人居环境、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实事、好事。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周密宣传方案,组织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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