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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教资助〔2011〕651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全省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认真组织评审发放工作
  9月1日-10月19日,为高校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10月19日24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10月20日-10月25日,为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和高校修改阶段。省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网络系统审查各高校上报奖助学金数据,各高校根据省资助中心审查意见修正上报数据,10月25日12时各高校数据修改上报截止,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
  10月27日-10月28日,各高校将通过审查的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和评审总结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打印上报。
  11月1日-11月15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对国家奖助学金进行评审、批复和备案,各高校领取批复备案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二、规范填报申请材料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1 (打印成A4幅面);
  2、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各3份,格式见附件2(打印成A4格式);
  3、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3-4(打印成A3幅面);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见附件5(打印成A4格式);
  5、国家助学金备案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6-7(打印成A3幅面);
  6、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一式2份(打印成A4幅面),封面格式见附件8,正文采用仿宋3号、标题采用2号黑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学校上报的总结报告及评审、批复和备案表均须加盖学校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不予接收。
  (二)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2、申请表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必须采用统一标准,即从“年级、专业、班级”三个标准中任选一种排名填写。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
  4、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推荐人和学校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校意见”栏中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
  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三、积极配合捐助单位,认真做好捐助资金发放工作
  (一)超越助学金。2011年超越助学金由河南超越救助基金会自行组织发放,有关高校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双汇助学金。2011年双汇助学金将于11月15日前划拨至有关高校账户,由受助学生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发放工作。各有关高校应于11月底前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学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高校可填写上报变更情况说明及调增调减表,申请取消该生的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
  四、其他相关要求
  1、为了使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更加公平、合理,结合近几年评审实际情况,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分别控制在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综合考评成绩的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的10%和25%以内。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一经批复,各高校务必按照批复名单发放,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一经省资助中心备案也必须按照备案名单发放,但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学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高校可取消该生获助资格并转助其它合格学生,但必须于变更发放前填写变更说明及相应的调减表和调增表(格式见附件7)上报省资助中心备案,不按要求上报变更名单备案的高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3、经审批通过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将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送资助工作人员名单
  为了及时掌握各高校一年来资助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方便今后工作开展,请各高校务必于9月8日前(含当日)按照附件9的要求填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名单》(按EXCEL格式,加盖电子签章后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上报)。
  联系人: 赵佳 联系电话:0371-65798790 传真:0371-65798522

  附件:1.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0-2011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3. 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封面
  4.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
  5.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封面
  7.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
  8.XXXXXX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9.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2010- 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2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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