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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778号)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请示》(成兴蓉〔2011〕13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72100159)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成评审项目〔2011〕49号),编制单位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结合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外工程。
  二、项目业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管道27406米,其中污水干管总长度14224米(重力流管道7307米,管径D2000~D3200,压力管道6917米,管径DN2400);再生水、尾水干管长度13182米,DN1200~DN2400。绿化带恢复面积1000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71687.2万元(不含租地拆迁费用),其中工程费用60643.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24.51万元(含监理、设计、勘察、管理等费用),预备费5919.1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金融城公司搬迁污水处理一、二厂的异地重建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2011-2013年。
  六、项目招标工作:请按项目招标核准的有关事项开展招标工作。
  七、节能工作:该项目的《节能登记表》已登记备案,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节能登记表》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节能管理,以确保节能达到预期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批复和评审报告要求,开展下步前期工作,待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依据审定的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投资概算,经咨询评估后报我委审批。

  附件:《成都市国家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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