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积极推进城乡均衡发展
1、更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行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督导评估制,建立责任追究制,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考核、落实奖惩。各中小学要优化管理、提高质量,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以农牧区初中学生的入学和巩固为重点,坚持“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安全控辍、情感控辍”并举,依法保证适龄对象接受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定实施《拉萨市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办法》,将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3%以内。认真贯彻《
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中的适龄对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每一个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着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标准、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和校舍建设标准,按规定配齐各学科教师,保证义务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规定课程,进一步深化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执行班额控制标准,尽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关注学习困难学生,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强化“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体育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丰富课外活动,切实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活泼成长。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完善监测制度,改革考试评价和学校考核办法,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双语”教学,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3、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以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重点,按照“相对集中、资源集约、规模效益”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基本撤并完教学点,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中心小学,提高农牧区集中办学程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完善市区学校网点布局,加快东城区、柳梧新区等盲点区域学校建设步伐。在东城区新建1所初中、1所小学,柳梧新区新建1所小学,柳梧高中办初中班,健全覆盖全市区的义务教育服务体系,为学生依法就近入学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名校办分校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吸引更多的学生就近入学,减少“择校”现象,缓解老城区学校招生压力。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妥善解决老城区学校布局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市将投资6.6亿余元,新建2所初级中学、2所小学,改扩建61所小学、2所初级中学。
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提高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配备率。在资金投入、师资配备等方面向农牧区、薄弱学校倾斜。继续开展区内外、城乡间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和市教研员团、市区名校长、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完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促进城乡学校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共同提高,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深化中考中招改革,逐步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加强普通高中配套建设。集中力量办好现有6所普通高中,重点加强学校配套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使每一所学校均能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2、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本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发展,有利于整体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新课改工作顺利实施。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实施教育教学。开齐开足必修课程,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倡导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按规定开设技术、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引导学生从个性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学习模块,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学分认定程序,做好学分认定与管理,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