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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改革创新。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方式,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投入与教育评价制度,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

  促进公平。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将公共教育资源更多地向农牧区、边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倾斜, 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公平,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落实好农牧民子女“三包”等国家、自治区各项教育优惠政策,完善贫困生助学制度,保障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实现改革开放成果由人民共享。

  提高质量。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教育发展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更加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实施素质教育,更加重视教育内涵发展,更加重视学校软件建设,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统筹协调。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形式、高质量的教育需求。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末,全市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备,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公平性进一步提升,教育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增强,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到2015年底,学前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全市所有城镇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农牧区儿童学前2年双语教育普及率达到6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更高,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9.8%、99.64%,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9.5%、99.37%,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初中教师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得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以上,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达到4:6,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5%;高等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完成拉萨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改扩建任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办学质量更高,特色更鲜明,为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打下坚实基础;特殊教育快速发展,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社会力量办学更加规范,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政策保障更加完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普及学前一年至高中阶段13年教育,15周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公办民办资源,加快发展学前双语教育

  1、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健全政府投入、社会资本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落实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政策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制度。建立幼儿教育发展激励机制。

  2、完善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经费,有计划地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建4所城市幼儿园和48所农牧区乡(镇)双语幼儿园,改扩建1所城市幼儿园和8所县(区)双语幼儿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采取独立建园,依托完小、教学点附设学前班,高海拔、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措施,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3、提高办园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通过新分、培训、转岗等多种方式加强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保育员队伍建设,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管理、安全监管、收费管理、监测评估制度,密切幼儿园、家庭与社区的保教合作,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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