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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乡镇统计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乡镇统计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为了做好乡镇统计示范点建立工作,特制定《南宁市创建乡镇统计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遵照执行。

南宁市统计局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南宁市创建乡镇统计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建设,促进乡镇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客观地反映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决定开展创建乡镇统计示范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从县区中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乡镇作为统计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乡镇统计工作的顺利发展,全面、真实地反映各乡镇发展情况,为全市“十佳乡镇”的评比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的

  (一)完善乡镇统计工作职能。当前我市乡镇统计职能不完善,乡镇统计仅仅是单纯的农业统计,不能全面反映整个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了有效地解决乡镇统计业务单一的问题,使乡镇统计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必须进一步完善乡镇一级的统计职能,提高乡镇统计工作水平,真正发挥乡镇统计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市统计局计划在每个县区选择一个统计基础较好的乡镇作为示范点,从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有效地发挥乡镇统计的职能。通过示范点的示范效应,提升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逐步提高全市乡镇的统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乡镇统计功能的作用。

  (二)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通过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科学地开展乡镇工作,落实农村统计各项工作基础,使乡镇统计人员真正发挥统计工功能作用,规范化、标准化地开展统计工作。

  (三)提高乡镇统计工作效率

  通过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为乡镇配备必要的工作用具和技术装备,改善工作条件,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计算机化、网络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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