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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749号)


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成住保发〔2011〕123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71500171)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成都市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项目代理业主: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保障性住房3477套,其中廉租房2160套,经济适用住房590套,公共租赁房727套,同步建设配套设施用房等,总建筑面积210512.2平方米,其中:
  1.地上建筑面积183954.8平方米,包括住宅171366.5平方米(其中廉租房108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5400平方米,公共租赁房27996.5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12122.5平方米、配套物管用房465.8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26557.4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18424.5平方米、非机动车库6014.8平方米、设备用房2081.3平方米、市政点位36.8平方米。
  3.总图工程:包括小区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水电气、通信、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村1、2、7组规划红线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7554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333.98万元,其他费用14388.76万元,预备费用2986.14万元,建设期利息384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解决。
  六、项目招标工作:请按国家招投标规定的有关事项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节能工作:该项目的《节能登记表》已备案,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节能登记表》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节能管理,以确保节能达到预期目标。
  八、建设工期:2011年-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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