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报信息》工作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目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目标都已十分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抓落实的过程就是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攻坚克难的过程。对其中的问题,本级能够解决的,要千方百计加快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努力争取上级帮助解决。省、市政府的《专报信息》,在反映困难问题、工作建议及客观情况上有其他渠道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以直送省、市领导,对于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今年以来,省政府领导同志已批示《专报信息》139期,批示率50%,其中,困难、建议类信息批示率占到已批示专报信息的45%,一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得到了有效推动。《专报信息》已经成为我们政府工作中反馈情况、解决问题的“直通车”。
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专报信息》的重要性,要带头研究工作,全面提高钻研业务、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的能力;要亲自督导,抓好专报信息工作,必要时亲自点题,布置工作,并对专报人员给予支持。今后,需市级领导协调解决的,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需省领导协调解决的,经市政府办公室把关后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各县(市、区)政府,发改、国资、工信、石化等职能部门要建立企业信息联系点制度,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在立项审批、工程建设、组织生产、技改扩能等方面亟需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通过《专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省、市有关领导。同时,重视抓好领导批示的追踪和批示意见的落实。对于省、市领导有明确批示意见的,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按照批示要求组成专门班子与相关厅局做好工作对接,按照“四个干”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抓紧跑办,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