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沧政发〔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科教兴沧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步伐;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树立典型,带动全局,实现教育强市的目标,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市政府决定,对被省政府授予2010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的青县、东光县政府,以及顺利通过2010年度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并受到较高评价的任丘市、黄骅市、南皮县、吴桥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市政府要求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促进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