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15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土地储备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强化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盘活城市土地资源,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以及保证土地储备工作的科学有序实施,确保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树立科学的土地利用观,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做到四个统筹,即“统筹区域之间、城市与乡镇之间、近期与远期之间、增量与存量之间”的用地需求,通过“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城市建设用地,提高规划和计划实施质量,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与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
二、工作原则
(一)规划全覆盖,市域同发展。市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必须统一纳入土地储备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原则,合理规划储备地块的投放时序,按规划时序科学计划各储备地块的供应时序(包括: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用地等)。实现贵阳市范围内土地储备规划全覆盖,形成全市一盘棋,市域范围内共同发展的全新局面。
(二)市级统筹,区域联动。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由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将目标任务分配下达给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用地报批、征收等储备工作,同时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评审机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联动,确保工作即时、深入、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