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信息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组成,采用分时段工作法,每月在信息中心集中五天时间对全市征管状况、管理风险进行统一的分析和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典型调查和实地验证,确定提交风险管理处置小组的风险任务;其他时间分散在各业务处室从事不同税种、各自业务的政策管理和监控评估工作。
2、风险管理处置小组
由征管部门牵头,各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上级下发和风险分析监控小组提交的风险任务进行分析、讨论、识别和拦截,按照重要级别、紧迫程度对风险任务按照调查后回复、调查后不需要回复、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核查、提醒性任务等进行排序,最后根据基层单位的承受能力统一确定、派发风险任务,有重大疑点的风险任务直接派发到稽查部门查处。
3、风险内审评价小组
由法规、监察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风险管理处置小组派发到基层局的风险任务的处置情况和具体成效进行评价,对重大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剖析,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完善内控机制的建议。
市局各处室具体税源专业化职能详见附件一。
--县(市、区)局机关的职责定位
在现行机构设置不变前提下,重新界定各部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职责,将各部门的职责整合到风险管理处置、纳税评估管理和风险内审评价三个专业小组,推进税源风险管理的一体化。
1、风险管理处置小组
由征管部门牵头,组长由局领导兼任,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指定的业务技术骨干参加,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征管状况、管理风险进行统一的分析和排查,收集汇总稽查、评估、办税服务厅等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风险点,对排查和接收的风险进行典型调查和实地验证,对上级下发和经过验证的风险任务进行分析、识别、拦截和排序,最终确定提交纳税评估管理小组需要核查的风险任务。
2、纳税评估管理小组
由税政、法规部门牵头,组长由局领导兼任,其他业务部门参加,统一组织、指挥、调配纳税评估和税务分局人员对风险管理处置小组下发的风险任务进行评估和和核查,及时回复核查结果。各单位可视自身情况,成立一个或若干个评估小组,分重点领域、环节配合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3、风险内审评价小组
由监察部门牵头,组长由局领导兼任,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风险管理处置小组派发的风险任务的处置情况和具体成效进行评价,对重大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剖析,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完善内控机制的建议。
--税务分局的职责定位
在市、县(市)区局机关税源风险管理一体化的基础上,管理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税务分局或收入核算科主要负责在风险分析、排序的基础上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进行分析、监控和评估,按照“一户一策”、“一个行业一个办法”的要求强化对税源的日常管理。管理一般税源的税务分局要改变目前“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模式,在设置专业化岗位的基础上,采用分小组、按行业的方式对税源进行分析、监控和评估,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强化对行业的日常监管。
岗责设置:
税收管理员基本工作职责可分为管理服务、审核调查、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分局(科、所)根据税收管理的职责设置管理服务岗、审核调查岗、纳税评估岗。
管理服务岗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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