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潮府〔20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市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要求,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储基础设施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强化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增强粮食应急能力,有效地促进了粮食生产、粮食储备、耕地保护以及粮食风险基金等工作的落实,较好地承担了确保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责任。全市在粮食自给率偏低、产需缺口不断扩大、国内外粮食市场持续波动的复杂形势下,仍然有效保持了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根据《潮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潮府办〔2008〕51号)有关规定,市发改局经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本届任期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届满前(考核年度2008、2009年)考核,并综合届中(考核年度2007年)分数进行排名,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第一名:潮安县(180.8分)
第二名:枫溪区(179.3分)
第三名:饶平县(178.3分)、湘桥区(178.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