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批转《2011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研究制定的《2011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纠风领导小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传达至全省各级各类学校)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2011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研究同意,现就2011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源头治理,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教育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教育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