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县区统计局应加强乡镇、街道办统计专网建设力度。所有乡镇、街道办统计机构应采用统计专用互联网宽带线路接入互联网,由南宁市统计局联系互联网营运商,统一办理线路租用事宜。各县区统计局应将乡镇、街道办每年度的互联网宽带线路租用费用列入统计联网建设项目预算安排计划,报本级政府(管委会)审批,保证市县乡三级统计网络正常运行。
请各县区于1月21号之前,将各乡镇、街道办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以便联系和督促检查。
数据管理中心联系人:李长才 联系电话:5539363
电子邮箱地址:lee-zard@hotmail.com
附件1:《乡(镇、街道办)统计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乡(镇、街道办)统计信息网络建设联系人名单(略)
南宁市统计局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南宁市乡(镇、街道办)统计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为确保市县乡三级统计网络正常运行,顺利完成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特制定《南宁市乡镇、街道办统计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主要功能
各乡镇、街道办配备的统计专用计算机,统一安装相关统计软件,实行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统计网络互联,以改善统计工作方法,加强统计资料交流,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二、配置要求
1、县区统计局负责安装相应的统计专用程序和网上直报等统计业务软件。
2、各乡镇、街道办负责统计专用计算机与政府网络互联,以便数据传送和资料共享。
三、使用要求
1、进行南宁市“十佳乡镇”测评报表数据处理。
2、接收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任务。
3、专线上报本级统计报表。
4、接收处理和监测下级统计报表。
5、网络连接和报表接收、上报、业务交流。
四、使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