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和统计专用计算机管理的通知
各县、城区、开发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办统计站: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统一实施市县乡统计信息网络联网建设的通知》(桂统字〔2009〕59号)和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实施南宁市市县乡三级统计信息网络联网建设的通知》(南统字[2009]4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统计信息三级联网建设工作,保障乡镇、街道办统计信息化工作开展,各县区(城区、开发区,下同)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办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和计算机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保证统计网络和连入统计专网计算机专机专管专用。各乡镇、街道办要规范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统计专网只能由专门从事统计业务工作的计算机接入,不能和与统计工作无关的计算机共用线路。对连入统计专网的计算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挪用,不得将计算机用作其他用途。要确保统计计算机和统计专网由统计人员使用,并由指定统计人员专人管理。
二、加强连入统计专网计算机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办计算机应安装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的软件及程序。计算机要定期升级更新杀毒软件,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浏览不健康或者带危害安全信息的网页和邮件,对发现有病毒害的信息应该及时控制并删除。
三、做好连入统计专网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乡镇、街道办统计人员要提高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意识,做好统计数据的安全存储,对计算机设置密码保护,注意防止与统计工作无关人员使用连入统计专网的计算机浏览内部的信息,确保统计信息的保密安全。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管理,加强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办统计人员计算机使用的培训和操作技能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乡镇、街道办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增强乡镇、街道办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提高乡镇、街道办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水平。如统计人员的换岗调离,必须做好岗位的交接、业务的传授工作,确保人员换岗,工作不留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