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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商标、产品标牌及表面标志的批复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商标、产品标牌及表面标志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77号)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表面标志和热轧光圆钢筋产品标牌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你公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注册商标、产品标牌及表面标志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产地为河北邯郸的热轧带肋钢筋注册商标由“邯钢”牌变更为“燕山”牌。

  二、同意你公司产地分别为河北邯郸、河北唐山、河北宣化的热轧光圆钢筋注册商标由“邯钢”牌、“唐钢”牌、“龙烟”牌变更为“燕山”牌。

  三、同意你公司于2011年9月9日起启用新的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产品标牌(见附件),现行产品标牌同时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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