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住有所居,促进百姓安居乐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对于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加强住房保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推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加快安徽经济加速崛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安徽省“十二五”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
一、全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积极发展业务,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管理制度,规范运作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取得明显成效,住房公积金得到有效使用和安全管理,资产保持良好状态,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安徽经济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成就
1.理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了住房管理机构的调整,理顺了管理体制。17个设区城市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机构,设立了直属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并县(市)和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上划了管理权限,并相应设立分中心和管理部。管理中心依法独立履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在对分中心和县级管理部实行内部授权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决策、管理、制度和核算的“四个统一”。全省管理机构的调整和基本理顺,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实施,政策有效执行,资金有效使用和安全管理,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十一五”期间,为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依据国务院《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制定了《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政策规范。地方结合实际,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操作规范,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岗位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形成以国务院《条例》为主导、部门规章为依据、地方性业务操作规范为基础,多层次的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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