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旅游局更名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号),北京市旅游局更名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市旅游委)。市旅游委是负责本市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旅游饭店的行业管理职责交给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将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二)增加的职责。
  1.增加统筹北京地区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整合、利用的职责。
  2.增加协调推动本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推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
  (三)转变的职责。
  1.强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
  2.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订本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北京地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本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收集、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五)负责组织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促进高端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新型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