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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完善首都医药卫生管理协调机制,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成立市级公立医院管理机构,推行精细化和专业化管理,推进管办分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人事分配等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推进社区首诊、医师多点执业、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基金、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等改革。
  (二)舒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扩大医疗资源规模。根据我市常住人口和外地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以及经济社
  会发展条件,扩大医生、护士和医疗床位的规模。大力发展医学教育,广泛培训现有卫生人员,到2015年底,每千人口实有床位数达到5张左右,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人左右。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健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分流大医院病人,显著降低平均住院日,从目前的14天缩短到10天以内。推行门诊预约挂号,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预约挂号率提升至80%以上。推进周末节假日门诊和日间手术等惠民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居民就诊。推行社区转诊服务,到2015年底,社区转诊预约成功率达到80%以上。
  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便民服务。加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
  息平台和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利用5年时间,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让居民感受服务便捷,使政府监管得到加强。
  (三)建设国际一流诊疗中心
  建设一流的卫生人才队伍。实施“215”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2020年,选拔和引进20名领军人才、100名学科带头人、500名学科骨干,建立20个以重点学科为依托,以培养两院院士等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平台。“十二五”期间,要完成一半左右的培养和引进目标,保持和增强我市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实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增加全国重点专科数量。五年内,力争使我市的全国重点专科的数量达到100个左右,巩固和扩大重点专科在全国和国际上的影响力,使其在医疗救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升远郊区县和薄弱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在远郊区县和亦庄新城,建成11所区域医疗中心,达到三级医院功能要求。通过整体搬迁、国际合作、建设分院区、原址改扩建等方式推动远郊区县、南城、新建居住区和薄弱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建设,新建、扩建10所三级医院。使远郊区县和薄弱地区达到和接近三级医院水平的医疗机构数量达到21所以上。
  提高医护服务质量。扩大临床诊疗路径的实施范围,争取达到300种疾病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优质护理服务,显著降低患者家属陪护负担。严格控制院内感染,促进医疗安全。
  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优势,把北京打造成国际中医药技术中心、诊疗服务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开展中医药防治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十病十方”科技攻关。“十二五”期间研发出1个中药新药、10个院内制剂和30项能向基层卫生系统推广的适宜技术。建设首都中医药科技条件平台,建立5个中医药产学研联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中医健康指导室”,为城乡居民提供个性化的中医医疗、膳食、起居、运动、心理等养生保健处方等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完善市场准入及配套经济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和舒适化程度较高的医疗服务,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合作互补关系。鼓励兴办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四)推行家庭医生式的服务
  着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显著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完善鼓励医务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政策,调动医务人员服务基层的积极性。推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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