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轻工行业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轻工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冀工信消费[2011]315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各有关企业:
为指导我省轻工业发展,加快轻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省轻工业发展实际,我们组织编制了《河北省轻工业发展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河北省轻工业发展指南
一、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
适度发展皮革鞣制加工业,改变鞣制加工产业布局分散的状况,促进产业集聚,逐步将辛集、肃宁建成全省集中的鞣制加工基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污,提高资源再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皮革、毛皮制品业,扩大皮革毛皮制品产能,提高终端制品比重,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鼓励研发环保生态制革产品,开发薄层皮、水洗皮、装饰皮等高附加值产品,增加皮革毛皮制品的品牌、设计、时尚和文化的附加值,注重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逐步提升中高端产品比例。
改造提升制革及制品生产线。鼓励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采用防水、防污、印花等高档多功能鞋面革、沙发革、服装革、汽车坐垫革设计制造技术。
鼓励和支持制革和毛皮加工主要工序废水循环使用集成技术的研发:结合清洁型化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实现制革和毛皮加工从浸水到铬鞣工段的各工序废液充分循环再生利用。
鼓励无灰膨胀(助)剂、无氨脱灰(助)剂、无盐浸酸(助)剂、高吸收铬鞣(助)剂、天然植物鞣剂、水性涂饰(助)剂等高档皮革用功能性化工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全面推广铬液、碱液循环利用和节水转鼓技术,降低制革污水排放。支持皮革铬鞣废液的循环利用、三价铬污泥综合利用。
限制年加工生皮能力2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淘汰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2011年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推进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2015年皮革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48-2008 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60-2010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羊革)》三级水平;重点优势企业达到二级水平,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一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