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已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保险合同中须含有安全培训内容)。
(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9)拆迁许可证明。
(10)拆迁施工合同。
(11)拆迁公司资质证明。
(三)申报质量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需电脑打印并盖公章)。
3、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需电脑打印并盖公章)。
4、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合格证、意见书、节能登记表、工程概况表)(原件)。
7、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必须有监理部门审核并盖章)。
8、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施工员证、质安员证、上岗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监理合同、监理方案、建筑节能监理方案、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0、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1、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原件)。
12、土壤氡气检测报告(原件)。
13、“建施图”、“结施图”、水电施工图各1套,大型的办公楼、酒店应有单独设计的防雷工程施工图(需提交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图纸)。
14、另备1张结施首层平面施工图(标有沉降观测点的施工图),1张结构总说明,1张标准层平面图(需蓝图,无须盖章)。
(四)缴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需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银行缴款凭证。
(五)申报施工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建设工程用地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地下工程审批表。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资金保函或银行证明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
4、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或《肇庆市现场搅拌混凝土证》。
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新型墙材专项资金凭证。
6、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及质监、安监手续凭证,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
四、验收环节
(一)工程竣工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工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8、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竣工检查记录。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0、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建筑围护结构部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二)(建筑设备安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