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原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1份;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③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新建筑设计方案蓝图4套和符合报建要求的电子文件。
④修改建筑设计方案说明书1份,含原审批建筑方案与新方案对比图册1份。
⑤建设项目基底红线图或已审建筑总平面图(包括建设工程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⑥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资质许可文件原件1份(图纸盖资质章及注册工程师章可视为提供)。
⑦经办人员现场踏勘、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资料。
备注:(1)凡公共建筑、大型项目、高层建筑以及位于主干道两侧的建筑需报市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2)建筑设计方案需建设单位盖章认可。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①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1份。
②建设项目基底红线图或已审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已审批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1份。
④给水、供气、供电接入口方案。
⑤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图和各专业管线设计方案图
(含道路、给排水、供电、天然气管道、通信、弱电综合线沟等。要求标明各管线的断面尺寸、长度、标高埋深、检查井位、化粪池位置等)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1个。
⑥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图(含场地竖向设计方案)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
⑦刻有红线图或用地规划蓝线图与已审批的规划总平面方案光盘(要求匀含地形)1个。
⑧建设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的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七)人防报建(人防部门)。
1、立项批文。
2、肇庆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工程行政审批表一式2份。
3、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或红线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及能反映建筑基础埋深的图纸或技术资料和以上图纸的电子图光盘。
4、建设人防地下室的须提交地下室设计;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须提交地质资料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由于地质条件或场地施工技术条件不具备建设人防地下室的意见或技术鉴定书。
5、以上的立项批文和所有技术图纸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各1份。
(八)建设场地安评(地震部门)。
1、建设项目基底红线图(复印件)。
2、含经济指标的设计总图(图中应有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楼高、工程性质及用途等)。
3、地质资料(或勘察报告)。
(九)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审核(城市综合管理部门)。
1、肇庆城区建设单位绿化报建审批表(一式3份)。
2、用地蓝线图或土地使用证(旧区改造)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核查)。
3、用地红线图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核查)。
4、绿化工程规划和设计图(含电子图)(一式4份)。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公章)。
6、规划总平面图(一式1份)。
7、原有绿化规划、绿化用地资料(扩建、改造)(一式1份)。
8、效果图(一式1份)。
备注:(1)绿化平面图应标明能反映绿地大小、标高、主要植物品种、绿地率等基本尺寸和数据,设计中绿地率应达到《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中的有关规定;(2)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交纳绿化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