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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引图的通知

  ⑦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或项目节能登记表。

  ⑧项目资金情况。

  ⑨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6)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7)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或项目节能登记表。

  (8)项目资金情况。

  (9)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规划用地建设设计审批环节

  (一)用地蓝线图、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及市政设计要点、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部门)。

  1、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书(1份)。

  (2)发展改革局立项批文(原件1份)。

  (3)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许可申请表(申请表要有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一式2份);属工业项目有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意见。

  (4)拟申请规划用地许可范围内的1∶500肇庆城建统一坐标系的场地现势地形图一份及其电子数据,并在地形图上明确范围。

  (5)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用地预审报告(新建、迁建项目);或土地转让双方合同(属公开招拍挂用地的提供招投标中标确认书,属法院裁决的提供已生效的法院裁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经办人员现场踏勘、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蓝线图1份。

  (3)审批的建筑总平面方案或建设项目基底红线图1份。

  (4)电子地形图光盘1个。

  (5)特殊项目需附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用地审批、申领用地批复(国土资源部门)。

  1、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核准用地批复(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蓝线图(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登记申请书。

  4、经招拍挂方式取得的,须提交《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5、评估报告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7、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地形图(一式4份,其中1份申请人认界)。

  (三)申领《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门)。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蓝线图(原件)(一式1份)。

  2、涉及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的,提供使用土地协议书(原件)、征地蓝线图(原件,1∶500)、使用补偿资金发票(复印件)(一式1份)。

  3、用地申请书(一式1份)。

  4、经招拍挂方式取得的,须提交《成交确认书》(一式1份)。

  5、《评估报告书》原件(划拨土地除外)(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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